為貫徹落實國務院、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,進一步優化我市法治化營商環境,推進包容審慎監管,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,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,我市推行包容審慎“四張清單”制度,現將市直有關部門編制完成的開封市地方立法“四張清單”向社會公布,接受社會監督。
附件1 開封市地方立法免于處罰清單
附件2 開封市地方立法減輕處罰事項清單
附件3 開封市地方立法從輕處罰事項清單
附件4 開封市地方立法不予實施行政強制事項清單